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鉴于公司目前承建项目有所增加,公司项目管理人员难以满足项目现场管理需求,经公司研究决定,需招聘部分项目管理人员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要求
遵守公司规章制度,服从公司工作安排。
二、招聘岗位
1、二级建造师
持有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B证,年龄在45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,2年以上工作经验,具有施工现场管理能力,能完全履行建造师的职责。
2、安全员
持有安全员证书,年龄在45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,2年以上工作经验,能独立完成安全员相关工作。
3、质量员
持有质量员证书,年龄在45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,2年以上工作经验,能独立完成质量员相关工作。
三、相关待遇
1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。
2、派驻项目现场时按市场价享受工资待遇,未派驻项目现场时,按公司工资标准计发工资待遇(执行职务职称工资)。
四、其它事项
1、第一次劳动合同签订年限为一年。
2、合同期满前一个月,对工作表现、工作能力进行考核,若考核合格,续签5年劳动合同。
3、在劳动合同期内,每年年终对工作表现、工作能力进行考核,若考核不合格,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,并停缴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。
4、劳动合同期间,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、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,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。
5、劳动合同期间,派驻项目现场的各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,根据“红建司[2016]10号”文件规定,承担应承担的比例。
6、劳动合同期满,公司根据工作需要,确定双方是否续签劳动合同。公司根据在本单位服务年限,给予经济补偿。